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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报批稿

时间:2015/10/30 来源: 作者:

目   次

前言      

1  范围

2  规范性引用文件 

3  术语和定义  

4  基本条件      

5  评价内容      

5.1  风景资源评价  

5.2  开发利用条件评价 

5.3  环境保护评价  

5.4  管理评价   

6  评价方法      

6.1  指标与赋分      

6.2  分数计算   

6.3  等级标准   

附录A  水利风景区评价计分细



前 言

   为科学评价水利风景区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以及GB/T1.1—2009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的结构和编写》的规定,对《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》(SL300-2004)进行修订。

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:

——增设了水利风景区评价基本条件;

——调整了风景资源评价内容、指标及分值;

——调整了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内容、指标及分值;

——调整了环境保护评价内容、指标及分值;

——调整了管理评价内容、指标及分值。

本标准为全文推荐。

本标准批准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

本标准主持机构:水利部综合事业局

本标准解释单位:水利部综合事业局

本标准主编单位:水利部综合事业局(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)

本标准出版、发行单位: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
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李晓华、詹卫华、董青、司毅兵、李亚伟、黄河、徐金龙、汪升华、谢祥财、沈黎、雷晶、李殿阳、李继明、黄利群、陈吉虎、李灵军、连泽俭、王文慧、冯冲、赵洪峰、杨斯斯、王小峰、王德鸿

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:李文埕

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:郑寓

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为:

——SL300-2004


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

1 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水利风景区的评价内容与方法。

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、省级水利风景区的评价,其他级别水利风景区的评价及涉水景区可参照使用。

2 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标准。

——GB 3095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

——GB 3838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

——GB/T 15773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》

——GB/T 50594《水功能区划分标准》

——SL 252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》

——SL 422《水利旅游项目综合影响评价标准》

    ——SL 471《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》

——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》(国务院国函〔2011〕167号)

——《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》(水利部水综合〔2004〕143号)

——《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》(水利部水综合〔2006〕102号)

3 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
3.1水利风景区  water park

以水域(水体)或水利工程为依托,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,可以开展观光、娱乐、休闲、度假或科学、文化、教育活动的区域。

3.2水利风景资源  water scenery resources

水域(水体)或水利工程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岸地、岛屿、林草、建筑等形成的自然和人文吸引物。

4 基本条件

申报水利风景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
——水利风景区范围与管理机构明确,管理权属清晰;

——水利风景区安全管理应有应急预案,水利工程设备及游憩设施无安全隐患;

——水利风景区设立符合GB/T 50594及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》要求,水质不劣于ⅴ类;

——水利旅游项目设立符合《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》及SL422要求;

    ——水利风景区规划成果符合SL471要求。

5 评价内容

5.1风景资源评价

风景资源评价包括对水文景观、地文景观、天象景观、生物景观、工程景观、人文景观及风景资源组合的评价。

——水文景观包括河道、湖泊、湿地、瀑布、泉、冰川等水文景象的种类、规模和观赏性;

——地文景观包括地质构造典型度、地形和地貌观赏性;

——天象景观包括雪景、雨景、雾凇、朝晖、晚霞、云海、蜃景、极光等天象的种类和观赏性;

——生物景观包括自然生态、动植物珍稀度和观赏性;

——工程景观包括水库、水电站、水闸、灌区、泵站等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规模、建筑艺术效果和工程代表性;

——人文景观包括历史遗迹、纪念物,重要历史人物、事件,民俗风情,建筑风貌及文化科普等;

——风景资源组合包括景观资源空间分布和组合效果。

5.2开发利用条件评价

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包括对区位条件、经济社会条件、交通条件、基础设施、服务设施和环境容量的评价,旅游项目应符合《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》及SL422要求。

——区位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;

——经济社会条件包括区域经济发展潜力、政府支持度和社会认可度;

——交通条件包括区外交通、区内交通及配套设施;

——基础设施包括水、电、通讯和网络等基础设施;

——服务设施包括游乐、导游、餐饮、接待、购物、卫生、安全及救生救护等设施;

——环境容量包括景区的瞬时容纳能力和年容纳能力。

5.3环境保护评价

环境保护评价包括对水利风景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、水土保持质量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空气质量的评价,应符合GB/T 50594及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》要求,水质不劣于ⅴ类。

——水生态环境质量包括水质、水量、水循环、水生生物和污水处理;

——水土保持质量包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和林草覆盖率;

——生物多样性保护包括物种保护、栖息地设置、保护措施和效果;

——空气质量包括环境空气质量、负氧离子含量和舒适度。

5.4管理评价

管理评价包括对景区的管理体系、景区规划、服务管理、经营管理、宣传推介、安全管理和卫生管理的评价,景区范围与管理机构明确,管理权属清晰;水利风景区安全管理应有应急预案,水利工程设备及游憩设施无安全隐患。

——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机构、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;

——景区规划包括规划编制单位资质、规划成果和规划批复;

——服务管理包括服务项目、服务水平及投诉反馈;

——运营管理包括经营机制、经营项目和经营效益;

——信息化建设及宣传推介包括景区网站网页建设、形象推介、活动促销和媒体宣传;

——安全管理包括工程和设备安全、游乐设施安全、安全标识设置、治安机构、消防和应急处理;

——卫生管理包括餐饮卫生、公厕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及垃圾处理。

6 评价方法

6.1指标与赋分

水利风景区评价指标总赋分为200分。各项评价内容赋分分别为:风景资源评价80分、开发利用条件评价40分、环境保护评价40分、管理评价40分。


评价指标赋分设立扣分项,总计15分。

评价计分细则见附录A。

6.2分数计算

总体评价分应按公式(1)计算:

S=R+D+E+M         (1)

式中:

S——总体评价分

R——风景资源评价分

D——开发利用条件评价分

E——环境保护评价分

M——管理评价分

6.3等级标准

——总体评价分达120分及以上,基本具备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级水利风景区条件。

——总体评价分达150分及以上,基本具备国家水利风景区条件。


附录A

(规范性附录)

表A.1 水利风景区评价计分细则


评价项目

分值

评价内容

评价指标及分值

风景

资源

评价

(80分)

水文景观

20

种类

2种及以上5分,1种3分

规模

规模大5分,中等4~2分,规模小1分

观赏性

强10分,较强9分~2分,一般1分

地文景观

10

地质构造典型度

高5分,较高4分~2分,一般1分

地形、地貌观赏性

强5分,较强4分~2分,一般1分

天象景观

5

种类

2种及以上2分,1种1分

观赏性

高3分,较高2分,一般1分

生物景观

10

自然生态

完整3分,较完整2分,一般1分

动植物珍稀度

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保护物种2种及以上3分,1种1分

观赏性

高4分,较高3分~2分,一般1分

工程景观

15

主体工程规模

依据SL252要求,工程规模为大型4分,中型3分~2分,小型1分

建筑艺术效果

整体协调、美观8分,较好7分~2分,一般1分

工程代表性

强3分,较强2分,一般1分

人文景观

15

历史遗迹、纪念物

价值高4分,较高3分~2分,一般1分

重要历史人物、事件

影响大2分,一般1分

民俗风情

特色鲜明3分,较鲜明2分,一般1分

建筑风貌

特色鲜明3分,较鲜明2分,一般1分

文化科普

文化品位、科学价值高3分,较高2分,一般1分

*景区内有水文化遗产可适当提高分值,有全国影响的水文化遗产可直接赋15分

风景资源组合

5

景观资源空间分布

好2分,一般1分

景观资源组合效果

烘托和谐3分,较和谐2分,一般1分

开发

利用

条件

评价

(40分)

区位条件

3

地理位置

距依托城市或国家级景区50km以内2分,50-100km1分

区位优势

好1分

经济社会条件

4

区域经济发展潜力

大1分

政府支持度

高2分,一般1分

社会认可度

高1分

交通条件

10

区外交通

可进入性好5分,较好4分~2分,一般1分

区内交通

交通线路布局合理2分,一般1分

使用环保交通工具1分;未使用环保交通工具-1分

配套设施(码头、停车场、标识)

设施完善1分

布局合理1分;布局不合理-1分

基础设施

4

设施完备、运行良好1分

设施完备、运行良好1分

通讯

设施完备、运行良好1分

网络

设施完备、运行良好1分

服务设施

14

游乐

设施布局合理、运行良好2分,一般1分

导游

设施布局合理、运行良好2分,一般1分

餐饮

设施布局合理、运行良好1分

接待

设施布局合理、运行良好2分,一般1分

购物

设施布局合理、运行良好1分

卫生

设施布局合理、运行良好2分,一般1分

安全

设施布局合理、运行良好2分,一般1分

救生救护

设施布局合理、运行良好2分,一般1分

环境容量

5

瞬时容纳能力

大3分,较大2分,一般1分

年容纳能力

大2分,一般1分

环境

保护

评价

(40分)

水生态环境质量

15

水质

依据GB3838要求,达到Ⅰ类或Ⅱ类4分,III类3分,ⅳ类2分,ⅴ类1分

水量

充沛3分,较充沛2分,一般1分

水循环

良好3分,一般1分

水生生物

丰富、健康3分,一般1分

污水处理

有措施、达标排放2分;不达标-2分

水土保持

质量

10

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

依据GB15773要求,治理率达95%以上5分,95%~90% 4分,90%~80% 3分,80%~70% 2分~1分

林草覆盖率

林草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95%以上5分,95%~90% 4分,90%~85% 3分,85%~80% 2分,80%~75% 1分

生物多样性保护

10

物种保护

物种丰富多样4分,较丰富3~2分,一般1分

栖息地设置

布局合理3分,较合理2分,一般1分

保护措施和效果

措施完善、效果明显3分,较好2分,一般1分

空气质量

5

环境空气质量

依据GB3095要求,达到一类区标准2分,达到二类区标准1分

负氧离子含量

高2分,一般1分

舒适度

舒适1分

管理

评价

(40分)

管理体系

6

管理机构

健全2分,一般1分

管理制度

完备2分,一般1分

人员职责

明确、落实2分,一般1分

景区规划

6

编制单位资质

符合规定1分

规划成果

符合SL471要求,科学合理3分,较合理2分,一般1分

规划批复

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、地方政府部门批复2分

服务管理

6

服务项目

配套2分,一般1分

服务水平

优良2分,一般1分;服务意识弱或服务水平低-2分

投诉处理机制

健全2分;未建立投诉处理机制-2分

运营管理

5

机制

健全1分

项目

合理2分,一般1分

效益

好2分,一般1分


信息化建设及宣传推介

4

网站网页建设

稳定投入,专人负责1分

形象推介

稳定投入,专人负责1分

活动促销

稳定投入,专人负责1分

媒体宣传

稳定投入,专人负责1分

安全管理

8

工程和设备安全

达标1分

游乐设施安全

设施达标、水利旅游项目监管措施落实2分;不达标、未落实-2分

安全标识设置

合理、醒目1分;不合理、不醒目-1分

治安机构

健全1分

消防

达标1分

应急处理

应急处理科学、有效2分;应急处理一般1分

卫生管理

5

餐饮卫生

符合规定要求1分;不符合规定要求-1分

公厕卫生

设置合理,干净、无异味1分;未设置公厕,公厕不卫生-1分

公共场所卫生

干净、整洁2分,一般1分;脏、乱、差-2分

垃圾处理

垃圾箱布局合理、日产日清1分;未设置垃圾箱、未及时处理-1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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